我是个热爱生命的人。
众所周知,我来到这个世界并不容易。我的前身经过高速(具体速度已经有无聊生理学家得出数据了,平时可多加注意)的冲刺跋涉,脱颖而出,有幸与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大的单细胞结合,然后侥幸的度过接近三百天的动荡不安的时间。即便如此,在出关的关键性时间里,你还得用容量不算太多的小脑袋祈祷不要遇上因路口狭窄而导致的堵车或是因安全带系过紧而无法下车又或碰上什么遭天杀的庸医。
呱呱坠地时,我必须还用号哭这种不吉利的方式来获得越来越不纯净的氧气。
由此可见,我来的确实不容易,也正因为此,我爱惜自己的生命。有很多证据可以表明我是在踏踏实实的进行着这种行为。
三国里有位夏侯同志被敌人一箭射中眼睛,血流满额,该同志面不改色,拍马而上,斩敌于阵前,挥师而进。勇气令人折服,难能可贵的是接过小校拣起的眼珠子说“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于是吞将下去。我感觉这完全是爱惜生命的表现,至少是爱惜爹娘给的这幅骨架子。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更是为我的爱惜生命这种行为提供了实际指导意义,尽管后人由此衍生出诸多的观点,但有一点不能否认,里面那个倒霉或说坚强的家伙拼了命活下来就是为了生命这个东西。人,谁不是为了命才拼命的。
当然我这种没什么追求的人的所谓生命只能是物理意义上的生理性生命,热爱生命,说白了就是想保全这副肉胚而已。我知道有追求有理想有抱负才符合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也明白吃饱了看书听音乐比吃饱了搂着老婆求欢然后睡觉来的有层次一点。但是我绝不能把这种精神追求当作自己的生命,即便我有肖邦的指头陈景润的脑袋,我也不能听着自己肚子的二重唱而愉快的舒张着自己的追求,没那个闲工夫。
马克思老人家说先有物质,后有意识,折射到生命问题上,就是保存肉体生命,再追求精神生命。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朱自清先生倒有精神生命,可为此活活饿死,似乎有点不值得,当然,满足了国人愤懑的心情和澎湃欲射的唾液,可以就此慷慨陈词节气骨气等等。但从文化贡献角度说,就有点不值得了,他不死的价值远远大于死去的意义。
即便一个普通人,他未来的潜力谁也不能随便低估,但首先得有肉体生命。
所以本着这种狭隘的思想,我一直对为某些宣称自己是为追求而奉献生命的人不以为然。在一期访谈节目里看到一位搞艺术的款款诉说“钢琴是给我生命的东西”,我便有种昏迷的欲望。谁都知道,如前所述,他的生命是他爹妈给的。钢琴只是他的职业,是赖以为生的技能,热爱归热爱,把它放进过年时应向其叩头的队伍里就不是很合适了。再说,显得也不大气,肖邦号称“钢琴之父”,你颠颠的跑去拜钢琴为父,一上一下跟人家差了俩辈分,想必手法也拙的很。
倒不如学学港台及内地新锐明星们:“我很喜欢xx啦,虽然辛苦一些,但我觉得还是蛮不错的啦。”尽管舌头卷的跟胶卷一样,但人家说的是实话。
想想朱自清先生当年假如接受日本人的面粉而乞活下来,节气自然没了,必定还要被小日本逼迫做些不光彩的勾当。自古文人讲究人文一气,人苟活,其文浊;文傲,其人必清。想必先生一生清浊两分明,不能含糊在世,所以求气节而舍骨肉,留下了一副铮铮铁骨。
看过一句话,说人活着总得干点什么,说的就是精神追求了。叫人困惑而失眠。我是没什么出息了,除了吃喝拉撒,最大的精神追求就是上下班时多见几个美女,顺便在路上捡个钱包什么的。生为人杰,死亦鬼雄,这种精神和气概大概一辈子也不会有了。
想到此,那位被钢琴赋予生命的搞艺术的先生也没什么,毕竟钢琴是人家追求多年的东西,而且热烈的喜爱着。
于是汗颜不已。往日的理想伴着惆怅全部涌上来,静心想想,除了这百十斤肉,确实该热爱一下另一个生命了。